傷痛 由之可通往永生




柯志明
20150327 大肚山研經室

 
  這是一個充滿傷痛又令人傷痛的世界,沒有一個人能在其中找到生命的意義,也沒有一個人能改變世界。除非你先堅定地抱持這種悲觀思想,否則你完全沒有樂觀的理由。除非你先承認並嚴肅面對生命不可根除之傷痛,否則你就無法徹底超越生命的荒謬與虛無。但只有永恆能讓你嚴肅面對此生之傷痛,也只有永恆能讓你超越此生的荒謬與虛無。因此,因為傷痛,我們需要永恆;但為了永恆,傷痛也不可免。
  
  1.生命是傷痛的前提。沒有生命,無所謂傷痛。再準確一點說,有苦樂感知能力的生命才有傷痛,因此,不唯人,許多有苦樂感知能力的動物也都有傷痛。
  本能上,能感知痛苦的生命都不愛痛苦,也努力躲避痛苦。但實在地看,痛苦是生命的一種記號與表徵,它讓我們清楚意識到生命的存在、狀態與危機,由此,痛苦保護生命,提醒生命當自我保存。因此,痛苦對生命是一種價值,助其自我保存。有哲學家視痛苦為應當全力躲避的惡,這是淺見,不明白痛苦的意義與價值。
  不同於動物,人不只有肉體之痛,也有心靈之苦;人不但有苦樂感知能力,更有思想苦樂之意義的能力。因此,人不但會傷痛,人也會思想傷痛的意義。人之別於動物者在於,人不只在乎有無傷痛,或如何逃避、去除傷痛,人更會在傷痛中思想傷痛的原由與意義:我為什麼會受傷、痛苦?傷痛要向我顯示什麼?對我有什麼意義?如果一生都受苦,這樣的人生能有什麼意義?還有,為什麼整個生命世界充滿傷害、殘暴與痛苦?這樣的世界意味著什麼?難道沒有痛苦的人生與世界不可能嗎?什麼使得世界與人生充滿痛苦?人若越想好好活著,越想活得有意義,就越會思想這些問題。
  
  2.現實上,人都難免傷痛,只是傷痛的程度與類型不同而已。作為活在世間的身體存有者,傷痛是人之存在必然,無法逃避。人生的事實是,生與死都伴隨著傷痛,生時母親必受生產之苦,若難產則更傷痛欲絕,甚至傷痛至死。確實,人都在傷痛中出世,哭號是人出世的先聲,以後才有歡笑。其實,人的一生都以哭號始,也以哭號終,可見傷痛才是生命的基調。
  當然,傷痛各有不同。有些可復原,但有些不可逆;有些會消失,但有些間續不斷;有些能忍受,但有些不可承受;有些讓生命更健壯,但有些損害生命,甚至徹底摧毀生命。不過,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掌控傷痛,我們沒有決定不傷痛的自由,也沒有決定要承受什麼傷痛的自由,甚至也沒有決定能否結束傷痛的自由。傷痛似乎由不得我們,正如死亡由不得我們一樣。在這個意義上,人是脆弱的、易受傷的,赤裸地暴露在「易傷痛」的世界中。
  然而,有傷痛正是世界之奧秘所在。有傷痛意味著有生命,也意味著生命並非輕易可得也非明白易懂,而是有待辛苦奮鬥與苦思索解。要擁有生命不可能不需要奮鬥超越傷痛,要理解生命意義也不可能不需要同時理解傷痛的意義。為此,我們甚至可以說,傷痛讓我們理解人生,這就是古希臘的悲劇智慧:受苦而知(suffering for the sake of understanding)。也正因此,傷痛令我們謙卑、打擊我們的高傲、叫我們記得我不過是人。況且我們若不謙卑,我們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智慧,也就不可能明白人生真理並敬畏生命奧秘。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111:10; 箴9:10),顯見謙卑才能得智慧,因為敬畏耶和華者必是謙卑者。
  
  3.如果人本不喜愛傷痛,那麼面對傷痛,最合理與積極的作法就是除之而後快。如此一來,愈沒有傷痛,生命愈好,以致於凡能消除傷痛的事物都是好的。這就是現代「止痛」、「無痛」、「消除疼痛」文化的特色。現代人拒絶痛苦,因為痛苦是快樂、幸福、生命品質的否定。對現代人而言,有品質生命的最重要指標就是沒有痛苦,於是快樂成了衡量生命品質、價值與意義的最高判準。造成成千上萬墮胎、安樂死、自殺案例的主流理由就是我們認為這些悲慘的生命活著會痛苦、不快樂、不幸福,當然更是讓在其週遭的家人痛苦與不快樂,因而不讓他們活著「其實是為他們好」(當然也為我們這些讓他們死的人好,但這點不好說白),我們這麼認為,也以此為這些行為辯解。
  顯然,物質主義與世俗主義的現代文化把傷痛理解為只是肉體的、心理的以及「量的」,因而現代人藉由物質科學之技術與成果消除肉體的、心理的疼痛,以大量肉體、心理的快樂掩蓋或取代各種傷痛,並且以為這樣沒有疼痛的生命才有品質、幸福與價值。百無禁忌地吃喝、玩樂,盡情解放,包括吸食毒品、自由性交、恣意破壞、為所欲為,這都是現代「無痛」文化的顯著標誌。
  現代人幾乎不會鼓勵或贊揚吃苦、忍痛,也很少視忍耐、節制、少享樂、檢樸為美德。相反地,我們看到的是,到處都瀰漫著鼓勵、刺激、引誘人們無限制消費、享受、歡樂的消費主義與享樂主義文化。於是,不停地生產、賺錢、消費、享樂已成了現代人無法跳脫的生命循環與基本生活模式,在很大意義上,活在現代就是要活在這個循環中,因為好像這個循環才能保障現代人所要的那種快樂。
  
    4.然而,很不幸,否定傷痛的現代文化並沒有消除傷痛,反而帶來更多傷痛。今日之戰爭、殺人、疾病、人格破碎、生命折磨、殘暴、憂傷、絶望沒有比古時少,今人生命也沒有比古人更有保障。相反地,現代文化所造成的痛苦、苦難與死亡絶對比古代更多,不但如此,現代人也絶對比古人更常且更深地陷入生命的困惑、絶望、虛無中,當然也比古人更輕視生命。
  不但如此,在某個意義上,現代人也對傷痛更無感、隨便、不嚴肅,以致於在製造傷害與被傷害中循環不止,並且無法從中覺醒。臺灣人不妨冷靜想想:現在的臺灣,幾乎天天都有殺人、殘害人、虐待人、傷害人、背叛人、欺騙人與破壞自然環境之惡,這些惡並不都是凶惡分子做的,而是許多平凡人做的;男人會做,女人會做,老人會做,年輕人會做,有權者會做,無權者會做,有錢者會做,貧窮人會做,沒受教育者會做,受高等教會者也會做。總之,邪惡是日常事務!但誰注意到?誰又記得?誰記取教訓?誰因之反省悔過?誰因之憂傷懊悔?很不幸,大多沒有人意注,沒有人記得,也來不及記得。大量的邪惡迫使我們快速遺忘邪惡以及因之而有的傷痛。
  但遺忘不是消失,不記得並非不存在。邪惡與傷痛依然旺盛,受傷者仍然呻吟哀亨,而且因無人在意而更加傷痛。
  
  5.當然,許多傷痛是自然的,那是難以避免的。從生物學上看,人就像所有生物一樣都有生老病死,也都會受傷害。我們只能努力避免這些自然傷害,然後無奈地承受。這些自然傷害,人似乎可以藉由科技克服。但我們可以斷言,人只能克服部分自然傷害,但無法完全克服,因為人終究不是自然的對手。
  面對自然傷害,人好以「自然」為理由接受,說那是「自然的」,本來就「自然」會如此,人只能適應,不,應當順應。雖然有點無奈,但也只能如此。然而,根本上,人也不會甘願承受自然傷害,因為人總是會因著不可抗拒的巨大自然傷害而一再地問: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會遭遇如此的災難?為什麼不是別人?若自以為有德者,則更會問:為什麼不是那些惡名昭彰的邪痞之流受害,而是我?顯然,我們認為自然有非自然的意義,因而我們總是期待揭露隱藏在自然傷痛背後的意義。
  然而,有許多傷痛是人造成的,是人加諸於人的。這是我們最難以忍受的傷痛。人是他人的加害者,也是受害者。這些傷痛不只傷害肉體,更傷害心靈;或者,沒有傷害身體,而只傷害心靈。身體的傷害或許可以醫治,也能復原,但心靈的傷害則難以治療,也難以消除。心靈不受時間限制,心靈的傷害也一樣。有些傷害伴隨我們一生,只要我們活著,它就存在;即便我們意識地遺忘了,它仍潛意識地存在著,並可能隨時浮現,或者突然被想起,或者不經意地顯現在夢中。有時,受傷的心靈就像我們體內的一座地獄,不斷地煎熬著我們,外人無從知曉,也難以救拔。
  
  6.很不幸,最易傷害我們的就是人,而且是親近我們的人,尤其是家人、朋友、同仁、同志。真的,人的傷害難以忍受,因為人總是傷害著我們的心靈與人格。背叛、不忠、離棄、忘恩、毀謗、辱罵、污陷、怨恨、嘲笑、欺騙等等都不是傷害身體,而是傷害心靈與人格,令我們一生傷痛不已,難以超拔。為什麼精神失常?為什麼睡不著?為什麼吃喝不下?為什麼憂愁滿面?為什麼懷憂喪志?為什麼啜泣不止?為什麼憤恨難消?為什麼死不冥目?為什麼要以死明志?這都因心靈深受傷害之故。
  因為傷害的是心靈,所以深遠不可測,且難以療愈。有時,我們似乎忘了傷害我們的人,也似乎不再覺得傷痛,但實則不然;傷害我們的人以及他們造成的傷害像除滅不盡的病毒一樣,驗不出來,也察覺不到,但卻會在無預警時忽然出現,突襲我們,頓時令我們又陷入無法忍受的痛苦中,任其折磨,直到它們又莫名地消失退去。但更令我們懊惱的則是莫名所以、不知所來的傷痛,除非能追索到我們的自我與意識尚未萌生或明晰之時,否則我們恐怕難以明白原由,並只能一生受其折磨,直到我們這受傷的靈魂安息為止。
  但我們不只是受害者,也常是加害者,我們一生也傷害許多人,造成許多人的傷痛,而且也有如同我們自己所承受的一樣難以療愈的傷痛。有些我們記得,但有些則早已遺忘,因而渾然不知有人因我們傷痛受苦。因生命關係過於複雜,交織纏繞,我們實在難以知曉傷痛會藉由我們漫延得多深遠,又隱藏得多幽微。因此,如果我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被傷害者,那麼我們必須提醒自己也可能是讓人傷痛的加害者。只要我們良知不死,那麼一想到我們也曾令人傷痛,這也會令我們傷痛不已。
  
  7.本質上,人是愛的存有,愛是我們生命與人格的核心,以致於我們一生都渴望被愛並尋求所愛。因此,愛使我們存在,愛滿足我們的生命需要,也只有活在愛中我們的生命才滿富意義並可能幸福。確實,活在愛中就是活在意義中,無所愛也不被愛就是活在虛無中,也就無生命意義可言。愛愈深厚,意義就愈重大;愛愈淡薄,意義就愈希微。
  如此看來,人的傷痛都是愛的傷痛。人不愛我們就會傷害我們,反之,人會傷害我們就是因不愛我們;一樣,我們愛人因而就易受所愛者傷害,反之,我們被愛因而也就易傷害愛我們的人。尤當在我們愈需要愛與應該被愛時卻得不到愛或反而遭受傷害,我們的心靈與人格必定因此深受傷害。被出賣、被背叛以及承受忘恩負義都因我們付出愛而遭受的傷害,這幾乎是最深的傷痛,連其慈愛永遠長存的上帝都無法忍受,因祂的愛必使之成為忌邪的上帝(jealous God)。
  當然,愛會帶來痛苦,甚至刻意令人痛苦,但這些痛苦都是為了愛,為了讓被愛者認識真理、更美善,管教之痛就屬此類,因而古人才說「愛之深,責之切」。聖經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扙打他,他必不致於死。你要用扙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3-14),又說「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這就是愛的真理。
  
  8.可見,愛是傷痛的前提。沒有愛,則不可能有傷痛;其實,所有的傷痛都可說是愛的傷痛。愛愈濃厚,出現的傷痛就愈重大;相對地,能治愈傷痛的也唯有愛而已。愛決定了傷痛的有無、類型、程度與範圍。有愛,就有傷痛;有什麼愛,就有什麼傷痛;愛大,傷痛就大;愛小,傷痛就小;沒有愛,則沒有傷痛。
  這樣看來,誰比上帝的傷痛更大更深呢?沒有,因為祂的愛最大,最長闊高深。確實,因為那被釘於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是聖子上帝,因而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體會與度量他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可15:34)時所承受的傷痛有多巨大。
  因此,沒有眼淚與哭號之處未必值得欽羨,因為那裡可能沒有愛,而只有冰冷無感的存在。不,我們需要溫暖,我們需要熱力,我們需要生命,我們需要愛,因而我們也就會歡笑與哭號。怎麼可能不哭泣?怎麼可能不哀號?既然連道成肉身的上帝都會哭泣(約11:35)與大聲哀哭(來5:7),那麼誰能不傷痛與哭泣哀號?不,我們都會傷痛,也都要哭泣哀號。斯多亞學派(Stoics)所追求的不動心(apatheia)根本不是什麼美德,人實在無需也不值得效法石頭。
  
  9.如此看來,最令人傷痛的就是死亡,因為那是對愛的徹底否定。死亡臨到,愛就徹底結束。我死了,我就不可能去愛與被愛;我所愛的人死了,他或她就不可能被我愛也不可能愛我。當然,當死亡臨到我時,我就不再有傷痛,但愛我的人卻因而大大傷痛。很清楚,只要人會死,人間就不可能沒有傷痛。
  我們當然也可以說,死亡其實也是傷痛的終止,因為死了就不可能會再傷痛。死亡之所能結束傷痛是因為它結束了生命,而生命是傷痛的前提與條件。然而,如果必須結束生命才能結束傷痛,那麼以此結束傷痛有意義嗎?傷痛之所以值得思考、回應與超越,那是因為我們關注與愛惜生命,我們希望生命美好。因此,既然沒了生命,那麼關注傷痛還有意義嗎?「無傷痛」還值得期望與追求嗎?又可能期望與追求嗎?不但如此,我們更可以回頭問:既然人都會死,那麼我們需要如此在乎傷痛嗎?我們需要在乎自己與別人是否傷痛嗎?如果死亡是生命的必然結局,那麼關注傷痛豈不是無意義嗎?思想如何回應、超越傷痛還有什麼意義與可能性嗎?生命有無傷痛又豈有本質之別嗎?
  我們可以很篤定地說:只要死亡是人的必然結局,那麼不但關注傷痛沒有意義,生命本身也沒有意義。因此,反過來說,傷痛要有意義,關注與回應傷痛要有意義,則生命要先有意義;而生命要有意義,則生命就要能超越死亡,也就是能永生。
  
  10.對,永生,這是整個生命問題的關鍵。除非我們能有永生,否則生命不可能有意義。即便有,也只是短暫流逝的意義感,但有無那樣的意義感其實最後也沒有什麼意義。真理是:生命沒有意義,生命的一切表現與遭遇都沒有意義。
  關乎永生,我們必須強調:永生不是指一直活著,而是指能超越罪惡、痛苦與死亡而無止盡展現著一切可能的榮耀、美善、聖潔、豐富、奧妙那樣永恆地活著。永生之所以重要、必要而值得追求在於它使人無限卻又真實地體驗與展現一切美善值價成為可能。正因此,永生並不與此生無關,也不完全外在於此生而與之對立,而是超越此生但又將此生含括在其中。對,此生在永生之中,以致於永生能分別、衡量、充實、延續、轉化此生的一切並實現此生的可能性與意義。道德地說,永生是此生的審判與報應;存有地說,永生是此生意義的顯現與實現。因此,若無永生的支撐與參照,此生必定消散在虛無之中,一切都無意義。但若能連結於永生並被它所充實,那麼即便此生中最為虛無卑賤的存在都具有永恆的價值與意義並可被永生轉化,以致於連最可怕的死亡也成了只是一個恩典的轉換環節,相對地,世上的榮華富貴、權勢、名聲卻都將在永生前化為灰燼。
  如此一來,因為永生,我們就能面對傷痛並肯定傷痛滿富意義,也就是,傷痛成了我們能真誠看待、審視、思想自己生命的機會,也逼使我們尋求超越此生。因為永生,我們就能夠忍受他人加害於我們的傷痛並願意饒恕他們,我們也能承認我們是他人傷痛的加害者並甘願認罪與祈求饒恕。因為永生,面對此生之陰暗與自己的罪惡、無能,我們也就願意謙卑地呼求救助與赦免。總之,因為永生,我們才可能願意捨棄這虛假不實的此生,看開此生的失敗,接納此生的缺憾與不幸,並忍受此生遍在的敗壞不義。
  據此,否定永生就是否定此生及其一切意義,相反地,肯定永生就能肯定此生及其一切意義。因此,我們敢斷言:真正愛生命的人必定渴望永生,不渴望永生者必定不真愛生命。今人雖高舉生命權,但他們並不真愛生命,反而多是輕視甚至敵對生命者,因為他們不相信永生,不但如此,更激切地教導、引誘、迫使人不要相信永生。
  
  11.實在可悲,我們何其地迷戀這世界,即便這裡充滿罪、痛苦以及超越不了的死亡。我們以各種不真實的思想、理論、學說以及新奇技術欺騙自己,誘使我們日益沉迷於世界中,不斷自我麻醉地說,看啊,這世界何其美妙、真實、有趣,是我們唯當珍惜的真實世界,再也沒有其他世界了。若非如此,我們要如何解釋世人繁忙、複雜、快速又充滿競爭的生活呢?我們要如何解釋世人對實實在在的生命傷痛與遺感如此不用心呢?我們要如何解釋世人對關乎永生的信仰如此輕視與訕笑呢?我們又要如何解釋世俗主義分子為何如此囂張放肆呢?真的,我們都不夠真誠,也不夠嚴肅,以致於沒有人想脫離這世界,反而竭盡心力地投身於這世界。
   很不幸,我們正好生活且自我陶醉在一個極度物質主義、世俗主義的無神論世代,這使得談論生命的一切都顯得荒謬可笑,包括傷痛、希望與意義,也使得所有真心相信與追尋永生與永恆價值者都將在這世代遭受無情的嘲笑、挖苦、毀謗與攻擊。除非我們以永恆來衡量,否則我們就不知道我們沉淪得有多深,圍困著我們的黑暗又有多大。
  然而,為了使傷痛有意義,為了不再受困於罪惡、苦難與死亡,為了超越傷心、絶望,為了永生,為了永恆的聖潔、自由、喜樂與榮耀,更為了已然從永恆中來到我們當中為我們受難而死並因而成為我們通往永恆的道路那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我們必須丟棄這世代,堅決而徹底地丟棄這令我們沉淪至虛無深淵的現代,也連同丟棄我們這充滿傷痛的破爛生命。